第一講:
十誡第四誡應孝敬父母
神師:呂天恩神父
十誡第二塊約版的開始是第四誡,是人與人之間的關係,是有關愛德的次序
一. 是一條闡明人類社會性特色的誡命。
- 每一個人都是獨一無二的,如何向他人開啟建立關係,在這社會上共同生活?需要透過相遇、溝通交流,把自己、家庭和團體連結成一個網路,以確保更優質的生活。
- 按照天主的肖像受造的人,如何增加與天主之間的關係,用什麼媒介傳達天主的平安給別人?
- 第四條誡命也涉及到社會中所有人際的「上下」關係。明確指出子女對父母的關係是最普遍的,它也涉及家庭成員的親屬關係,要求對先人和祖先表示孝敬和知恩;也引伸至學生對老師、雇員對雇主、下屬對上司、國民對國家。
- 尊重這條誡命,除了贏得屬靈的果實,也帶來今世平安和順遂的果實,相反的不遵守這條誡命,為個人和團體會招致嚴重的災禍。
孔子曰:父子有親、長幼有序、夫婦有別、君臣有義、朋友有信。
二. 第四條誡命在家庭中呈現何等重要?
- 家庭的本質-天主安排家庭的次序,每個人都需要家庭的人際關係,是「父」與「子」在聖神內共融的記號和形象。家庭的生育和教養是天父創造工程的反映,家庭分享基督的祈禱和犧牲。父子相親相愛,生命的流傳,也是福傳和傳教的責任。
- 孩子在家庭的責任和權力 – 對父母的尊敬,是由「知恩」而來。生命的禮物是以愛情和工作把孩子生於此生,並讓孩子在身體、智慧和恩竉上成長。作子女的,應該事事聽從父母,甘心接受父母合理的訓誡,因為這是上主所喜悅的。子女對父母的服從止於子女的成年獨立,但對父母的尊敬,卻是永久應盡的責任。因為對父母的尊敬,其根源正是對天主的敬畏。
- 父母在家庭中的責任和權力 – 為孩子們創立一個家,帶著溫柔、寬恕、尊敬、忠實、和睦和無私的服務便是家規,信仰生活教育以符合福音的生活見証。
- 孝道的果實 – 凡事要謙遜、溫和、忍耐,在愛德中彼此擔待(弗4:2)
三. 家庭中孝道和全社會的關係?
- 家庭是全社會生活的細胞,若家庭生病了,全社會就會生病。
- 家庭生活也是社會生活的啟蒙。
- 國家對家庭應有的態度,應承認及維護婚姻及家庭的真正性,保衞公共導德及促進家庭福祉。(法律制度)
結言:家庭和天國
家庭的關係雖然重要,但不是絕對的。每個子女都有來自天主的特別聖召,我們必須深信,基督徒最基本的召叫是跟隨耶穌。
第二講:
聖人與基督徒的靈修生活
聖若望的神性友誼與感恩聖事
神師:董文學神父
12月27日為紀念聖若望宗徒聖史慶日,我們要如何認識聖若望?聖若望的主要個人特徵是什麼?他與耶穌是何等關係?他在我們靈修生活中的角色?
-. 他是一位寫福音(聖史)的人,他向我們分享他的經驗,讓我們也能有這樣的經驗。他邀請別人體驗與耶穌的親密關係。
和耶穌一起生活和受難,體驗復活後的事實,見証死亡不是終點。
二. 認識聖若望最堅實的基礎是教會的禮儀,建立感恩聖事。
三. 最後晚餐時聖若望依偎在主的懷裡,得到天國穩秘的,主向他啓示聖言的奧袐。聖言成了血肉,住在我們心中。
四. 聖若望告訴我們,他經歷過與耶穌神性的友誼,與耶穌的關係不一定是可見的(朋友),透過祂的聖神,祂住在我們內心,天天與我們同在。
友誼可發生在兩個朋友在一起的時候,但也有不在一起時。實際上友誼的標誌是無償的、不佔有,想要留下就歡迎他,想要離開也不會阻止。
這樣的關係在耶穌和我們之間是可能的,因為若望在他的福音中,告訴我們他經歷了這一點。
被神性的友誼充滿,這是我們可經歷的,透過領聖體,祂來住在我們內。在感覺和確信之間,更新耶穌在我內的確信。
聖若望更指出,我們不再是僕人而是朋友,耶穌先揀選了我們為朋友,祂主動向我們伸出雙手愛我們,問我們是否愛祂。在若望福音15章,全都在談論這種友誼。這是我的命令,你們該彼此相愛。
與耶穌的友誼會改變我們的生活和整個生命,幫助我們如何結果實,按耶穌的方式對待別人,耶穌的朋友,可以成為我的朋友,以愛德的友誼勇敢的行動,對仇人一個微笑、點頭,耐心等候。
在彌撒中,我們要更新與天主的關係,感恩聖事/聖體聖事是天主教會靈修的核心,使我們結出果實,特別是在我們與他人的關係上。
第三講:
其他人如何影響我的道德生活?
神師:董文學神父
在道德生活中,我們應對他人表示尊重,但他人是否有可能對我們的道德生活產生更深遠的影響呢?
-. 責任感的成長
Respondere《—》Abilitas
負責任 《—》我有能力去回答
當我做了錯事,有人問:「這是誰做的事?」而我回答:「是我」時,隱含的另一責任就會顯露出來。我同意人們認為我犯了這個錯誤,我承認我欠他們的債,我為我的錯誤作出補償。
二. 黃金規則 – 己所不欲,勿施於人。「凡你們願意人給你們做的,你們也要照樣給人做。」瑪7:12
也就是說,我們渴望什麼?自己先做、先行動、先付出。
三. 真善的道德 –
以什麼手段來達成目的,是否有更高更深一層的目的?
對目的的探求(意向)及對達成目的的手段考慮,都是由良心來衡量的。
四. 以良心為主體中心的道德生活,為什麼要融入我自己的道德生活,成為我的目的?
愛是我們對某人的善良和回應,我願意為他人的好處行動:
- 因為我愛和喜歡那個人成為朋友,建立友誼關係,講對方聽得懂的語言和行為
- 因為我要幫那個人一個忙,有相同的社交團體活動關係
- 或許是指男女之間的愛,成為結婚伴侶關係
良善的回應,因愛和喜歡建立更深的關係,在追尋真善的道德中,對方成為了目的時,不僅我想要為他的好處行動,雙對也影響我、強化我,也讓我成為更好。兩個人之間的對話,也可以相互鼓勵採取好的行為。 - 成為另一種服務關係,工作和服務有所不同,服務有二個目的:第一個目的是自我服務的對象;第二個目的是我工作的結果,可稱為效果。
服務的另一個特點是,我不僅可以回應他人的要求,還可以主動詢問對方是否需要我提供服務,保持正確和平𧗽的觀點。如果太過慷慨,以至自己再也沒有時間做自己的工作或照顧家人時,那這服務的方法就不是組織我道德生活的好方法。
事實上,在任何行為中,我們都會區分:
- 我們所要做的事的行為對象?
- 我做這個行為時所追求的意向或目的?
- 行為的情況,何時、何地、何人合作、何種工具等?
- 其他人會看到我的行為嗎?
- 其他人會受到我行為後果影響嗎?對後代子孫是否有影響?
因為追求真正的善,需要我們對環境產生興趣,可以看到,這樣的道德行為自然而然會以相當廣泛的方式關注他人。
結言:
當耶穌培育門徒們基督徒道德生活時,祂使他們關心他人。
我們的靈修生活,不斷與他人(耶穌)有關係,所以他人在我們生活中很重要,直接影響我們的靈修生活。
求主賜我力量,如同禰一樣可以愛他人,教導我們手段如何去愛,感受到愛的力量。阿們🙏